乳癌荷爾蒙療法實為「抗」荷爾蒙療法


乳癌荷爾蒙療法實為「抗」荷爾蒙療法

根據衛生署統計,乳癌是台灣女性癌症發生率的第一位,女性癌症死因排名的第四位。好發年齡約在45~64歲之間,當中又以45~49歲每十萬名婦女發生144人為最高,佔了六成六比例,50~64歲發生142~140人居次。不過近五年來患者年齡層有降低趨勢,加拿大最近甚至出現2歲女童病例,顯示乳癌是各個年齡層女性都需關注的公共衛生問題。

臺安醫院乳房中心謝家明主任表示,目前的乳癌治療方法可分為局部與全身性治療。局部治療有外科手術和放射線治療,全身性治療有化學治療、荷爾蒙治療及標靶療法。通常乳癌患者在進行手術切除後,八至九成患者須接受輔助性藥物治療,以預防癌細胞復發或轉移,並延長總存活期。輔助性治療有化學、荷爾蒙及標靶等藥物,其中荷爾蒙治療多為口服方式,具備便利性、低副作用及高療效等特色,病患的接受度較高,常用於乳癌細胞呈現荷爾蒙接受體陽性患者的治療。

乳癌形成的原因與女性荷爾蒙有密切關係。雌激素(estrogen,又稱動情素)是女性荷爾蒙的一種,可刺激女性特徵如乳房、生殖器官的生長與成熟,約三分之二女性乳癌患者的癌細胞呈現雌激素接受體陽性。謝家明主任比喻雌激素與雌激素接受體的關係就像是鑰匙與鑰匙孔,當鑰匙插入鑰匙孔,雌激素與受體一旦結合,細胞內就會產生一連串生物反應,導致細胞產生分裂增生。簡單說就是 雌激素接受體陽性 乳癌細胞對荷爾蒙具有倚賴性,因此若能阻斷雌激素對癌細胞的刺激,就能抑制癌細胞的生長,這就是一般所謂的荷爾蒙治療,或更精確說法應該是「抗荷爾蒙治療」、「抗雌激素治療」。

謝家明主任表示,對於已停經且荷爾蒙接受體呈現陽性反應的女性而言,荷爾蒙治療是優先考慮選擇的治療方式。目前荷爾蒙治療有許多藥物可供選擇,過去最常使用的傳統藥物是Tamoxifen(泰莫西芬),可有效減低復發機會,但缺點是有引起陰道出血及子宮內膜癌的風險。新型藥物有芳香環轉化酶抑制劑(Aromatase inhibitors,簡稱AI),包括Exemestane(諾曼癌素)、Anastrozole(安美達錠)、Letrozole(復乳納膜衣錠),副作用有骨質疏鬆、關節疼痛、骨折等。

兩類藥物的不同、在於芳香環轉化酶抑制劑類藥物可以直接阻止雌激素的製造,能有效降低乳癌患者體內95%的雌激素濃度;泰莫西芬是阻斷雌激素與癌細胞的結合,進而阻止癌細胞的生長,並無法直接阻止人體製造雌激素。對接受過泰莫西芬治療且已失效的乳癌患者,若後續改用AI類藥物,仍可能阻止或減緩癌細胞的生長,在整體存活率提升上有顯著的意義。現行三種芳香環酶抑制劑皆可有效的減少乳癌的復發,也減少對側乳癌的發生,兼具治療與預防效果。但其中諾曼癌素為類固醇型態之去活化劑,也較少有骨質疏鬆的副作用。接替使用不同藥物的方式,不但可藉由不同的藥物機轉,解決抗藥性的問題,也可降低長期使用特定藥物,所帶來的副作用風險。

長期服用泰莫西芬會增加子宮內膜癌的發生機率,而AI類藥物有發生骨質疏鬆、關節疼痛等副作用之機率;雖然可透過生活、飲食習慣,或藉助藥物緩解,但若縮短服藥時間,相對地,副作用出現的機率也可降低。此外,泰莫西芬具有保護骨頭與心臟的作用。

在一項追蹤長達91個月的跨國性研究報告IES發現,服用泰莫西芬2~3年,轉用諾曼癌素2~3年,與單純服用泰莫西芬5年相比,可降低18%的復發機率,提高14%的存活率。Exemestane(諾曼癌素)自99年6月1日起已納入健保給付,自此一個月可為病患省下四千元左右的藥物支出,可以大幅減輕經濟負擔,不過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有雌激素受體陽性的停經婦女,使用泰莫西芬至少兩年,且腋下淋巴結有轉移的高危險早期侵犯性乳癌的輔助治療,且不得與泰莫西芬或其他AI併用。

罹患乳癌且接受治療性乳房切除手術的婦女,心理層面遭受的衝擊與威脅絕對不亞於身體上的病痛,謝家明主任鼓勵這類婦女,隨著醫療的進步,乳房重建手術日益精良,不但可恢復原有的外觀,更是一種安全度很高的手術,切莫因此失去自信,因為唯有內心坦然面對,才能更有力量對抗疾病的挑戰。

資料來源:優活健康網 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