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友好孕非難事 - 乳癌治療與生育力Q&A


資料整理/台灣癌症基金會病友服務組、TFC臺北婦產科診所

 

隨科技進步,癌症存活率愈來愈高。根據國健署統計,國內癌症的治療成效在五年存活率上,已經將近六成。一些研究報告更發現,年輕的罹癌者,比起高齡罹癌者的預後更好,存活率也較高。這意味著年輕癌友們在考量治療成效與生命延續的同時,也需要思索日後的生活規劃,並盡可能維持住各種生理功能。而關於罹癌與生育保存的大小事,有什麼需要留意,以下幫各位解惑:

 

l   若懷孕時才診斷出罹患乳癌,需要終止懷孕嗎?

提早生產與終止妊娠皆非必要選項,目前醫學證據上顯示在孕程第14至34週進行化學治療,對胎兒安全,且出生後的健康狀況並無異狀。故若於懷孕時發現罹癌,請及早與癌症主治醫師討論繼續懷孕的可能,尋求能夠同時兼顧自身疾病控制與胎兒發展的治療方式。

 

l   若未來想生育,在接受乳癌化學治療時,可以怎麼做?

在接受化學治療之前,若保險與經濟狀況許可之下,請與醫師討論進行相關基因檢測的可能性,預先了解化學治療對於個人癌症治療的成功率,以避免非必要的化學治療,最大限度地保留卵巢的生殖功能。

若需要接受化學治療,也請以癌症疾病控制為優先,除了化療之前即時冷凍卵子或胚胎之外,也可在化療期間施打停經針,讓卵巢休眠,以保護卵巢功能。

 

l   接受放射線治療時,會影響未來生育能力與胎兒嗎?

乳癌的放射線治療因距離卵巢較遠,除了不會造成不孕,也不會影響未來胎兒基因。但若欲進行生育保存,請在放射線治療之前完成取卵,避免放療過程影響卵子品質。

 

l   乳癌治療後,什麼時候可以懷孕呢?

在與癌症主治醫師討論生育需求之前,癌症治療仍是疾病控制的優先重點,需謹慎評估該階段的癌症期別與轉移復發風險,討論準備懷孕的可行性與時間點。

  1. 若正在服用泰莫西芬或標靶治療藥物時,或接受放射線治療時,需避免懷孕。因以上過程將同時嚴重影響胎兒發展,若此時意外懷孕,需進行人工流產。
  2. 若醫師評估後狀況允許,分別在停用泰莫西芬後兩至三個月,或停用標靶治療藥物後六至七個月,可以開始嘗試懷孕,其時程與藥物代謝有關。
  3. 治療穩定(18-30個月)階段:若醫師評估後狀況允許,或許有機會可以暫停服用兩年的特定荷爾蒙用藥,並同時利用此暫時停藥的空檔去準備懷孕,待生產後再接續補足荷爾蒙治療。
  4. 治療結束的五年後:若醫師評估後其癌症復發轉移都在安全範圍之下,且無服用可能影響胎兒的藥物,只要等待月經恢復,請越快開始嘗試懷孕越好,因年紀是影響懷孕成功率的重要因素之一。

 

l   懷孕及生育、試管療程中的荷爾蒙藥物注射,會增加癌症復發嗎?

進行人工生殖療程時,短期的荷爾蒙藥物使用,並不會增加癌症復發的機會與影響存活率。

 

l   借卵與代理孕母在台灣的合法性?

  1. 借卵:此醫療項目申請,包含從捐贈卵子的條件設定,到生殖細胞的配對過程,皆受台灣國健署嚴格審核。透過《人工生殖法》完善而透明的規定,雙方資料將維持匿名,以保障捐贈與受贈雙方權益。
  2. 代理孕母:法令現已一讀通過,仍在爭取中。

 

當醫療不斷進步,癌症治療存活率愈來愈高,生育保存成癌症治療新課題,治療不只是消滅癌細胞,治療目標也不只停留在「活下去」而已。當走過癌症這個人生逗點,也要能滿足癌友們回歸社會的各項需求,即使罹癌也能勇敢面對、積極治療、甚至規劃安排自己未來的人生,擁有自主選擇與自我賦能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