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骨針治療癌症骨轉移 應可主張理賠化學治療金


諮詢問題

三十多歲的T小姐因為乳癌第四期轉移骨頭,接受俗稱補骨針的藥物注射治療,F保險公司理賠人員說不算化學治療。後來看過本站專文「癌症險化學治療不賠荷爾蒙藥?保險公司誤解了!」,並向台灣癌症基金會癌症病友保單公益諮詢提出服務申請,最終與保險公司達成理賠協議。究竟怎麼回事呢?

治療過程

家住中部的T小姐育有兩名子女,多年前發現乳癌,做過荷爾蒙藥物塔莫西芬口服治療。後來乳癌惡化到第四期,轉移到骨頭,醫生採用卓骨祂Zometa、標靶藥物、停經針、抗荷爾蒙藥四種藥物合併治療,除標靶藥物為口服外,其他三種皆門診注射,僅卓骨祂與化學治療輸注方式一樣,需靜脈點滴注射,約三到四周打一次,近三年共打了37次。

補骨針卓骨祂無法申請理賠「化療保險金」?

孩子仍年幼的T小姐積極抗癌,無奈長期抗癌花了不少錢,亟需保單提供保障。她向保險公司理賠單位電詢她的「癌症醫療終身保險附約」能否理賠,得到的答案是門診皮下注射停經針、抗荷爾蒙藥、拿口服標靶藥,可視為「門診治療保險金」理賠,每次3,000元。至於卓骨祂不算化學治療,無法採認理賠每次4,800元的「化學治療保險金」。107年年初她讀到本站「癌症險化學治療不賠荷爾蒙藥?保險公司誤解了!」一文後,提出諮詢服務申請,顧問協助釐清爭執重點,提供申訴主張建議。T小姐據此要求應理賠她37次化學治療保險金共17萬餘元。

補骨針卓骨祂屬治癌用的新式化學製劑

過去像乳癌移轉骨頭,傳統治療方式包括化療、放療、手術或支持性的止痛針等,但不能增加骨吸收率,也無法預防後續骨病變。新式的療法不用傳統化學藥物,而是使用雙磷酸鹽類的化學製劑,如卓骨祂,俗稱補骨針,和荷爾蒙藥物一起治療,就不用再做傳統化療。卓骨祂屬於標準癌症治療併用的化學製劑,適用於固體腫瘤發生骨轉移,並可治療因癌症引起的高血鈣併發症。所以除了能抑制癌細胞在骨內生長的環境,跟其他治癌藥物可協同作戰,可抑制癌細胞附著和侵入的活性。

諮詢顧問提出有利主張助保單理賠

對於保險公司主張補骨針非治療癌症,且不屬於化學治療,諮詢顧問主張,卓骨祂雖不是傳統化學治療使用的藥物,但與傳統化學治療有相同目的,即在促使癌細胞凋亡或阻礙癌細胞生長功效,施行方法亦同,且屬於化學之藥物,保單既未定義什麼是「化學藥物」,則保戶使用卓骨祂,符合保單約定「以治療癌症為目的」、「由施行化學治療之合格醫療專業人員」、「點滴方式」、「化學治療」等。此外,卓骨祂係用來替代傳統化學藥物治療,若不使用卓骨祂,亦需使用傳統化學藥物治療,只因醫學科技進步,倘只限被保險人只能使用傳統化學藥物治療,而不能採行較傳統化學藥物效果更好的新式化學藥物治療,不啻有反科學之疑,亦限制保戶享有較佳醫療的權利。

台灣癌症基金會與好險在這裡合作義務諮詢

T小姐檢附本站前開文章、法院相關判決、台灣癌症基金會等佐證資料,詳列主張請求保險給付。結果該保險公司有善意回應,與T小姐達成協議。

台灣癌症基金會×好險在這裡
癌症病友保單診斷公益諮詢服務
台灣癌症基金會與好險在這裡共同合作,可協助癌友於治療前掌握保單給付範圍,有利與醫生討論醫療方案;癌友於治療期間發生保單理賠疑義時,亦可透過諮詢平台尋求協助。
諮詢時間:每週三、週五 下午2:00-5:00
諮詢地點:台灣癌症基金會 台北總會 (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16號5樓之2)
服務專線:02-87873881 *親臨諮詢
其他詳細資訊請上:癌症保險公益諮詢服務 https://goodins.life/canceraway-ins-sup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