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腸直腸癌篩檢:”有做有保庇” |
2015-07-11 17:40 近日看到關於質疑我國大腸直腸癌篩檢政策的投書,由於投書者為臨床從業人員並活躍於網路,因此對於其投書內容,建議仍應有完整依據,否則易有斷章取義之憾。該文中指出”在2012年時,約有103萬人接受糞便潛血檢查,約略佔該年齡層19%,只找出2096名大腸癌患者,這樣的人數只佔了當年度全部大腸癌患者約14%。也就是說,未進行篩檢的81%的人口,卻佔了86%大腸癌病患。全國花費了這麼多人力物力,耗費了這麼多健保資源,其效果卻是如此這般,值得憂慮。”筆者多年從事大腸癌篩檢與品質分析工作,為避免上述文章誤導民眾誤,以下就科學實證與臨床實務加以說明。 根據我國衛生統計,台灣地區零至第四期大腸直腸癌的五年存活率分別為85.5、81.3、71.3、59.1及11.4%,而根據國民健康署2012年的統計資料顯示該年因篩檢所偵測到的大腸癌有60.1%為零期至二期的癌症,加上癌前病變更可高達89.2%,相較於未接受篩檢族群所診斷的大腸癌僅有31.6%為零期至二期,足足相差有28.6-57.3%之多。國民健康署近期呈現2004年至2009年接受篩檢個案其大腸直腸癌死亡率相較於從未接受篩檢族群,在平均追蹤3.1年之下足足相差了10%之多,預期在更長的追蹤之下差異會更大,而整個人口裡接受過大腸直腸癌篩檢的民眾比例提升,不僅僅這個死亡率下降的幅度會更大,整個台灣地區大腸直腸癌死亡率的下降也指日可待。 文中提到19%的篩檢率可能是不了解篩檢間隔所致。我國篩檢間隔為兩年,只要兩年內接受過糞便潛血檢查篩檢即計算為已接受篩檢個案。據悉2012年篩檢率的統計數字為36.7%,2014年更提升到40.7%(約為該文所提到19%的兩倍)。而篩檢所耗費的人力物力,未來將可以為健保省下極為可觀的資源,反而是在為珍貴的醫療資源省錢。光是減少第三與第四期個案,所省下的化學治療、標靶治療以及處理各項併發症或緊急住院的費用,如再加上家屬因照顧病患所損失的工作時間與其他直接間接成本,豈是篩檢所使用的資源所能相提並論?具體來說,台灣的大腸直腸癌篩檢每發出一千支糞便採便管(一支成本不到台幣100元),只有70-80位糞便檢查呈現陽性需要接受大腸鏡檢(健保價2250元),但卻可以找到兩個至三個大腸癌個案,相較於等到這兩三位民眾有臨床症狀才被診斷所花費的各項醫療資源與社會成本,甚至賠上性命,撥指一算划不划算一目了然,實不需贅言。這個部分在國外眾多的相關決策分析研究已充分證實大腸直腸癌篩檢實為所有癌症的篩檢裡最為符合成本效益,甚至可以為廣大納稅人省錢的一種篩檢政策。再者,國外過去以化學法糞便潛血檢查的大腸直腸癌篩檢臨床試驗(化學法比我國目前所使用之免疫法敏感度低),均已證實大腸直腸癌篩檢可以有效降低其死亡率,因此在台灣這樣大腸直腸癌高發生率地區,對於是否要進行篩檢乙事,幾無爭論,目前的首要之務乃如何提高篩檢率。當篩檢率提高到歐美的60%甚至70%以上,屆時將不會有那麼多進行期或末期個案,死於大腸直腸癌的個案也會更加減少,不是如該文所提到” 耗費了這麼多健保資源,其效果卻是如此這般”,因為某些“效果”是需要時間才觀察得到的。此外,要提升篩檢率並非一蹴可幾,除民眾觀念需要改變之外,臨床從業人員的提醒是促使民眾接受篩檢最重要的動力,這個不僅僅在國內外的研究也已經被充分證實,而過去包括台灣在內的亞太地區國家所做的調查也顯示醫師的建議乃民眾願意接受篩檢最重要的因素。 在全國公衛同仁與臨床醫護人員的努力之下,台灣已然走在大腸直腸癌防治的正確道路上,實無走回頭路的道理。我們也必須強調的是醫療相關專業同仁必須了解大腸直腸癌篩檢是根據嚴謹的科學證據所進行的,推展的過程可以討論如何可以做得更好或更有效率的運用有限的資源,然它可以有效降低大腸直腸癌的死亡率是不爭的事實,我們必須鄭重告訴民眾:大腸直腸癌篩檢是”有做有保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