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輕忽癌因性疲憊症-解決癌症患者的疲累和疲憊綜合症候群

癌因性疲憊症是一個自我感受的現象,具有主觀的性質。患者體驗的疲倦或缺乏能量的感受,每個人程度、頻率和持續時間的感覺是不同的;其疲累程度與身體的活動量不成比例,而且無法藉由睡眠或休息而獲得緩解。患者經常描述體力耗盡,並感到異常虛弱。更簡單的說,癌因性疲憊症是身體、情感和認知在主觀意識上出現持續性疲累的痛苦感覺,疲憊與最近的活動量不成正比,而且與癌症或癌症治療有關聯。

癌因性疲憊症是一個癌症病人相當常見的一個症候群,根據文獻的記載,其盛行率約為60%。它除了可能發生於腫瘤診斷之時以及腫瘤治療期間,甚至會出現於腫瘤治療結束之後。癌因性疲憊症往往會嚴重影響患者的生活品質,包括其日常活動、工作和家庭生活;它會導致身體功能高度受限、甚至喪失。其往往不僅影響病人自己,也影響了病人周遭的親友。患者經常訴說,持續的癌疲憊並不能夠完全被身邊的人理解,因此造成衝突,這可能導致患者進一步的遠離社會或自我隔離。疲憊問題也會顯著影響患者之就業和財務的狀況,患者較常請病假,也可能喪失工作能力。

發生的原因

目前認為有許多臨床上的重要因子,會直接與間接地導致其發生,例如腫瘤本身的範圍、腫瘤治療所造成的身心壓力、加上病患本身先前已存在的貧血、疼痛、睡眠障礙以及憂鬱症等,因而導致身體產生相關之免疫發炎以及神經內分泌荷爾蒙等反應,進而產生癌因性疲憊症的相關症狀。癌因性疲憊症臨床診斷的部分,目前已經於國際疾病分類第十版(ICD-10)當中有相當明確的診斷標準,臨床醫護人員可以參考並且根據其標準進行評估,然後將癌因性疲憊症依照疾病表現之程度,界定為輕度、中度、重度之癌因性疲憊症。另外醫護人員也會藉由病史與體檢相結合,找出癌因性疲憊症可能的原因和誘發因素。

癌因性疲憊症的處置

在處置上要分成幾個目標,包括:降低疲累的程度,降低癌疲憊的痛苦,並減少癌疲憊對於日常活動的干擾。至於醫療團隊如何協助病患的癌因性疲憊症持續性的照護呢?

擬定照護計劃是相當重要的。其目標包括:於治療時或於追蹤病情期間,有系統地確保所有癌症患者能於固定時間內進行癌疲憊的篩檢。而中度至重度癌疲憊患者,需要考量是否存在著癌因性疲憊症的促成因子並定期制定這些問題的處置計畫。

根據NCCN(National Comprehensive Cancer Network)2013年最新的癌因性疲憊症處置指引,對於輕度的癌因性疲憊症建議可以採用非藥物的治療,包括瑜伽、針灸、心理療法、太極拳、正念療癒等等;而運動一直是目前確認是相當有效且容易執行的有效方法之一。運動的原則如下:

  1. 治療前:就要動
  2. 治療期間:勉勵自己動
  3. 治療後:持續規律地做運動

對於中度程度以上的癌因性疲憊症,除了採取非藥物的治療,一般還建議合併藥物的治療,包括精神刺激劑(psychostimulant)、紅血球生成素(EPO)、類固醇等等。然而目前臨床使用的抗疲憊之特定西藥,一直存在著限制性與療效欠佳的問題,導致在許多調查當中,病患對癌因性疲憊症的醫療處置滿意度普遍不佳。所以,這個領域目前仍需要更多的研究來介入,才能裨益更多病患。而植物新藥的導入,為癌因性疲憊症目前處置上的陰霾,帶來一線曙光。衛生福利部更於近年來核准國內自行研發之黃耆多醣體注射針劑(PG2),許可其可適用於癌症末期因疾病進展所導致中重度疲憊症狀之改善,讓我國癌因性疲憊症的照護又更向前一步。

當你了解了癌因性疲憊症後,還覺得它是癌友應該有的宿命嗎?在此深切呼籲癌友們要勇於說累,“擊退癌疲憊,攻守兼具備,治癌才能事半又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