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大補帖】檢疫所治療新冠肺炎,保戶可要求理賠醫療險嗎?


文/「好險在這裡」授權提供 

 

國內COVID-19疫情升溫,疫情指揮中心近期發布新指引,為因應醫院收治能量問題,無症狀或輕症者將可送檢疫所等指定機構,保戶如遇此狀況,醫療險會賠嗎?

為了防止醫院醫療量能被疫情衝垮,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17日發布的心指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中,對於無症狀、輕症的確診者治療處置,採取兩種新措施:

 

▲已住院者
﹉﹉﹉﹉﹉﹉
住院隔離治療的無症狀或輕症個案,退燒至少一天,且症狀緩解,且具發病日已達10天(無症狀者,發病日已採檢日計算),如COVID-19病毒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值<30(詳件文末健康小秘書),且無須積極治療、無需使用氧氣治療,可移置集中檢疫所續隔離7天(入集中檢疫所當日為第0),期滿無須採檢即可解除隔離,或在隔離期間採檢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值≧30,則解除隔離。


▲尚未住院者
﹉﹉﹉﹉﹉﹉﹉
安排集中檢疫所隔離待床的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倘退燒至少一天,且症狀緩解,且距發病日已達10天(無症狀者,發病日已採檢日計算),如經指揮中心安排採檢病毒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值≧30,即可解除隔離。

 


【新指引下保護隔離治療三模式】— 保戶不幸染疫,接受治療的可能模式將有

A. 在醫院接受隔離治療直到解除隔離出院。
B. 在醫院接受隔離治療的輕症或無症狀,達一定條件下轉送檢疫所隔離。
C. 確診的輕症或無症狀者在檢疫所等待醫院病床,直到有病床入住醫院,或符合解除隔離條件。

 


※不在醫院治療,合保單規定嗎?
﹉﹉﹉﹉﹉﹉﹉﹉﹉﹉﹉﹉﹉﹉﹉

疫情指揮中心應治療指引新措施,大量徵用、廣設加強版及中檢疫所,收治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而且徵調中央或地方政府公立醫院醫護人力進駐,已非單純隔離檢疫,還包刮醫療上的照護。


→保戶於是想問:「因為疫情爆發,醫院醫療量能不夠,不在醫院接受隔離治療時,可以申請住院醫療險理賠嗎?」

這個問題要先從保單條款順藤摸瓜開始。

所有住院醫療險保單,依據示範條款設計,所謂「住院」是指:「被保險人經醫師指段騏疾病或傷害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

實際情況是,染疫者均經醫師診斷確定,必須入住醫院或先至檢疫所待床,無論住進醫院或檢疫所,均須按規定辦理入住登記手續,而且均確實在醫院或檢疫所接受隔離治療。


●檢疫所並非醫療機構

癥結就在﹑檢疫所=醫院?

檢疫所不適醫療法中規範的醫療機構,它是源於傳染病防治法第53調臨時設置的檢疫場所,由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下令各級政府,指定或徵用「公、私立醫療機構或公共場」,設立檢疫或隔離場,目前主要徵用場所為飯店旅館,未來可能指定軍營、公立或軍用醫療機構。

保險是最大誠信契約,保護信賴保單能提供保障,只因政府權益措施令部分染疫者不在"醫院"接受隔離治療,保險公司基於誠信,如果不影響對價衡平,仍可考量是否放寬醫院的認定。據知,目前部分保險公司內部已研議放寬政策。


※保戶可先提前準備好證明資料
﹉﹉﹉﹉﹉﹉﹉﹉﹉﹉﹉﹉﹉﹉﹉
本文建議,保戶果真不幸確診,可以注意、準備好以下證明資料:
1. 隔離治療通知書、解除隔離治療通知說。
2. 從醫院轉入檢疫所者,準備醫院醫師診斷書、醫囑轉入檢疫所日期、醫院醫療費用收據等。
3. 從檢疫所待床轉入醫院者,準備醫院醫師診斷書、確診日期、經救護車從檢疫所轉入醫院之事實與日期、醫院醫療費用收據等。
4. 在檢疫所直到解除隔離者,準備經醫院採檢確診報告、檢疫所醫療組所做個人治療紀錄加蓋檢疫所章等。


請求保險理賠是保護的權利,但賠不賠要看保險公司的決定,本文不代表保險公司的立場。

 

📌更多資訊請點選防疫專題

﹍﹍﹍﹍﹍﹍﹍﹍﹍﹍﹍﹍﹍﹍﹍﹍﹍
~台癌服務不中斷 兼顧最佳防護措施~
﹉﹉﹉﹉﹉﹉﹉﹉﹉﹉﹉﹉﹉﹉﹉﹉﹉

即日起請癌友們多多利用台灣癌症基金會官方FB粉絲專業、線上諮詢服務,或是來電諮詢。
( 疫情期間本會僅暫停面對面諮詢服務喔! )

台灣癌症基金會有最專業的團隊,包括護理師、營養師、社工師、心理師,為您持續不間斷提供各項服務!

▲各項社會資源補助持續服務如下,讓癌友權益不中斷
 

Ⅹ暫停受理服務:《安心窩-遠距就醫》住宿服務,因應疫情期間,避免過多不必要的接觸,目前暫不受理。

 
歡迎大家多多利用官網、台癌e照護APP或是台灣癌症基金會FB粉絲專頁,進行申請或諮詢喔!
📌更多癌症資訊可下載《台癌e照護》app
🔹[Apple iOS]→ https://pse.is/3bcsg3
 
請民眾記得戴口罩勤洗手量體溫、噴灑酒精消毒環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場所、保持社交距離、記得下載臺灣社交距離App,隨時注意身體狀況!
 
為了全民的平安健康努力,保持樂觀,我們一定可以度過難關!
 
❗更多詳細資訊可來電洽詢
台北總會電話:02-8787-9907

高雄分會電話:07-311-9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