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產品種類多,究竟該怎麼選?


在所有疾病、傷害醫療中,癌症無疑對生命威脅、心理折磨、家庭經濟耗損最劇烈。過去,癌症治療成功率不高,生命的損失較受重視。但是近年來,癌症治療成效愈來愈好,成功抗癌例子愈來愈好,雖然這是令人振奮的事,但抗癌所需付出的經濟代價和健康損失的補償需要,也比過去還大。

癌症發生的風險高不高?以一○五年度癌症登記報告可知,平均每四分五十八秒就有一人得到癌症。因此,如何在經濟上做好準備,已成為每個人必須提前預備的課題。

專家撰文/健康險網站「好險在這裡」總編輯暨台灣癌症基金會專家顧問 李柏泉
文字整理/李佳欣

罹癌的經濟風險,可能比生命風險更困擾

先讓我們了解一下,發生癌症後可能面臨的人身風險。一般來說,可以分為三大面向:生命價值損失風險、醫療費用風險、健康損失風險。

一、生命價值損失風險:

以正常壽命活到八十歲來看,愈早身故,對家人的損失愈大。除了情感上的悲傷,要是在青壯時期就離世,家人也會頓失原本仰賴的經濟支柱,損失比高齡者的罹癌更大。

二、醫療費用損失風險:

雖然健保提供了基本醫療給付,也對重大傷病患者免除就醫部分負擔,但對於較新穎的醫療方法,往往不在健保內,自費比例和費用負擔也會愈高。舉凡住院期間的病房升等差額、昂貴醫療特材、手術或放射治療設備、藥物治療、長期門診往返等,健保都無法涵蓋。

三、健康損失風險:

癌症本身及治療過程,對身心健康衝擊很大,需要長期休息保健、療養復健,會有一段時間無法上班維持收入。沒有家庭成員協助的癌友,甚至還需要聘請看護照顧。但更差的結果是,癌症本身或治療帶來的生理、心理嚴重失能,例如臟器功能、咀嚼吞嚥或言語機能、手腳肢體功能、神經障礙衍生的認知功能障礙等,都會永久性地影響正常生活與患者的工作能力。

這些影響都意味著未來可能無法再回到同樣的職場工作賺錢,長期累積的損失往往比醫療費用本身還多。

舉個實例來說,曾有三十八歲肺腺癌末期的病人,職業是工程師,罹病前就已結婚、女兒也剛出生。起初的治療,口服標靶藥可健保給付,同時化療,醫療花費不太多。但兩年後,腫瘤轉移到腦部,在手術治療後右側肢體偏癱,也出現記憶、認知功能障礙。

雖然,醫師告訴他,原先的肺癌在確定基因突變型別後,可採取第三代口服標靶藥,但藥物需自費,一個月下來,最少需要十幾萬,若要每日服用,恐怕得花上三十幾萬。且除了抗癌,還得定期復健,才有機會脫離失能,不靠家人照顧起居。

此刻所面臨的經濟風險,就包括自費醫療支出、長期療養復健,與無法工作的健康損失。如果有一天他離世了,對太太和幼女而言,就是家中重要經濟支柱的生命價值損失。太太將需要獨自扶養幼女長大成人。

 

轉移風險,需提前規劃

風險可以預判在哪,轉移風險以獲得經濟上的補償,就變得非常重要。通常,風險規劃可從兩方面來看:一是儲蓄,一是保險。

一、儲蓄:

存錢不必然是為了癌症準備,可能是為了子女教育基金而儲蓄、為了存頭期款買房用,也可能是為了退休需要,或者有任何未預期事件發生時的緊急預備金。

儲蓄方法是用自己的錢預備未來支出,會影響儲蓄成果有兩大原因,一個是還沒存到目標時,事情就發生了,以致於儲蓄不夠用。另一個是收入停止,無法繼續儲蓄,原本的積蓄終有用罄的一天。

二、保險:

由眾人繳一點錢,集合成一個基金,發生事故需要急用的人,照當初約定的條件和金額領出來用。它的好處是平時繳少少的錢,等真正需要用到時,就能應急。

其中,保險被設計出許多能滿足不同需求的類型,對應三大風險的保險類別如下:

◆ 生命價值損失風險:終身壽險、定期壽險、投資型保險。

◆ 醫療費用損失風險: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定額給付的日額型住院醫療險、手術險、分項給付型癌症險。

◆ 健康損失風險:整筆給付型(癌症險、重大疾病險、健保型重大傷病險),與定期給付型(失能扶助險、長期照顧險)。而定額給付的日額型住院醫療險、手術險、分項給付型癌症險,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填補健康損失。

 

這些琳琅滿目的保險內容,各有其功能。

一、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

以實際醫療費用收據,在預先投保的保額內理賠。

給付項目包括:病房差額(含膳食費、特別護士以外的護理費)、住院醫療期間醫療費用(例如健保應自行部分負擔、自付差額、自費醫療)、住院手術費用、門診手術費用。

由於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只有一份,如果投保的保單需要持正本理賠,又覺得投保的保額不夠愈來愈高的自費醫療,可以覓保接受副本收據理賠的保單,政府則規定從一○八年十一月八日起,包含正、副本收據理賠的保單,每人最多三張。

二、日額(定額)型住院醫療險:

不需以收據申請理賠,以實際住院日數,乘上投保的日額,例如投保日額兩千元,住院共十日,就會理賠兩萬元。

有些保單給付項目另包含出院療養金(根據住院日數計算)、住院前後各兩週內,相同疾病傷害的門診治療保險金、手術保險金(不同手術不同理賠倍數計算)等。

三、手術險:

約條列一千五百項以上手術,或特定處置項目,分門別類,而且預先訂出了不同手術、處置的理賠倍數,乘上預先投保的保額。

例如:投保兩千元日額,假如乳癌全乳房切除術的理賠倍數訂為三十倍,雖然此項手術受有健保給付,費用收據為零,但不需拿出收據,憑醫生診斷證明文件,就會理賠為六萬元(兩千元乘以三十倍理賠倍數)。

四、分項給付型癌症險:

預先投保需要的單位數,不用就醫收據,以符合給付項目的醫療內容,憑醫生診斷證明文件給予理賠。

常見給付項目包括: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住院醫療保險金、出院療養金(按住院日數計算)、手術醫療保險金、門診醫療保險金、化學治療保險金、放射治療保險金、骨髓移植保險金、義乳重建保險金、義齒重建保險金、義肢裝置保險金等。近年也有保單新增標靶藥物治療保險金。

投保單位數愈高,理賠金額便愈高,但不同保單設計給付項目各有不同,理賠條件也有差異,例如有些保單會限於癌症直接治療,有些則包含癌症併發症治療。

五、整筆給付型保單(癌症險、重大疾病險、健保型重大傷病險):

符合癌症定義,憑診斷證明文件、病理檢查報告等,即一次性給付整筆理賠金。金額多寡,於投保前就要先確定,理賠後保單效力終止,不會再有給付。

整筆給付保單包括癌症險、重大疾病險(癌症為七項重大疾病的一種)、健保型重大傷病險(有二十二類健保核發重大傷病證明的傷病項目,癌症為其中一類),此三種保單的癌症定義稍有不同。

六、定期給付保險(失能扶助險、長期照護險):

此外,癌症本身或治療過程的失能率很高,像切除器官、化學治療與放射治療後遺症。較輕的生理失能,需要更長期療養復健,較嚴重的生理失能,會終生影響工作能力,甚至自理生活能力。

而失能扶助險及長照險保險金都不限定用途,且為定期給付,供保戶自由運用於療養、看護、生活等所需,或者供作收入替代來源。

七、失能扶助險:

將生理失能分成九類(神經、眼、耳、口、鼻、胸腹部臟器、軀幹、上肢、下肢)障礙,失能程度分成十一級,理賠時,先看屬於哪一類,再看依照一至十一級的失能程度,按不同等級比例計算失能保險金。

例如,屬於一至六級內,每月(或每年)定期給付生活扶助金,當初投保五萬,每月就理賠五萬,直到身故為止。

八、長期照顧險:

包含生理功能障礙和認知功能障礙。前者主要針對進食、移位、如廁、沐浴、更衣、平地行動六項生活自理功能評估,有任三項經評估需要扶助。

後者對於特定疾病範圍下,經過失智評估為中度,且對時間、地點、親近的家人三項辨識能力,有任兩項出現經常性辨識障礙、只要生理或認知其中一種功能障礙,就給付一筆長期照顧保險金。並每半年(或每年)定期給付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比如投保兩萬,每半年理賠十二萬。

 

社會保險、公司機關團體保險的保障有限

保險內容如此之多,保費預算又有限的情況下,如何將錢花在刀口上,常令人頭痛。有些人會困惑,不是已經有社會保險、公司機關團體保險等保障了嗎?這些又跟個人的商業保險規劃有何不同?該怎麼綜合規劃考量?讓我們再來了解一下,目前社會保險與公司機關團體保險的內容。

一、社會保險:

指的是勞工保險、公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保險等,與自己的職業身份有關。但目前,除了勞工保險,其他社會保險只有「失能給付」、「死亡給付」,在醫療費用損失的風險上,沒有實質幫助。

勞工保險提供「失能給付」、「死亡給付」外,尚有「傷病給付」。指的是在勞保加保期間,每次住院醫療的第四日起,只要沒有領到公司的薪水,就會照自己「平均日投保薪資」的半數給付。

例如:平均日投保薪資是一千五百元,半數為七百五十元,住院醫療十日,向勞保申請第四日起,共七日的傷病給付,金額為五千兩百五十元(七日乘以七百五十元)。

二、公司機關團體保險:

若雇主有為員工投保團體保險,而且保險內容包含疾病住院醫療、手術、癌症、重大疾病等給付,便可向團保承保公司申請理賠。

不過,社會保險與職業身份、是否在職加保、屆齡退休等有關,可能因資格變動而影響保障效力,給付金額通常也不高。團體保險則會受雇主投保意願、投保內容及離職後身份變動而有影響。因此,這兩項保險可當作福利津貼性質,並不適合當作個人整體規劃的一環。

 

適當的保險規劃,應衡量家庭角色、責任、年齡:

 

 

 

家庭責任

需求內容

適合保險內容

有家庭責任的

經濟支柱

生命價值損失風險

醫療費用損失風險

健康損失風險

定期壽險、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日

額型住院醫療險、手術險、癌症險、

重大疾病險(重大傷病險),或失能

扶助險

單身,或有配偶

但無子女

醫療費用損失風險

健康損失風險

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日額型住院醫

療險、手術險、癌症險、重大疾病險

(重大傷病險),或失能扶助險

初入社會新鮮人

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日額型住院醫

療險、癌症險、失能扶助險

初老年人

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日額型住院醫

療險、手術險、癌症險、重大疾病險

(重大傷病險)、長照險(或失能扶

助險)

 

但投保額度應當多少?不同的險種原則不同。以下是一些基本建議:

實支實付保單:

較早期的投保,每次住院醫療費用可理賠額度都很低,例如六萬,對於醫療過程日趨昂貴的新穎治療相關設備費、特殊醫材費、藥費有可能會顯得不足。合理的可用額度應投保到至少每次住院三十萬,不妨先扣掉已保的額度,當作加保的缺口,再覓保可填補缺口的保單,並以此決定要加保一張還是兩張。

整筆給付的保單:

可以考量一次理賠至少一百萬元。

定期給付的保單:

應衡量自己需要的生活費或收入替代率作足額規劃。特別是失能扶助險,這種保險每月理賠生活扶助金,所以可規劃成收入替代來源。

有許多人會困惑,需不需要因應長壽社會,而規劃終身保障型保單?終身型保單比定期型保單貴許多,原理是定期保單每年繳費,保費隨年齡增長而增加,終身型則在二十年期間內集中繳完,保費自然高。

規劃保險時,第一步不是先決定投保終身或定期,而是先確定自己的需求,應該納入哪些保險內容;第二步是評估自己每份保險內容應該保到多少理賠金額,保多理賠多,保少理賠少;第三步才是根據要保哪些內容、各保多少金額,再根據自己能挪出的保費預算,挑選終身為主還是定期為主,或是部分終身部分定期。

例如四十歲中年有家庭的人,第一步先討論好需要規劃哪些保險,包括了壽險、住院醫療實支實付險、手術險、重大傷病險、失能扶助險等等,第二步思考每種保險各應該投保到多少保額,才足夠轉嫁家庭跟自己的風險。由於終身保險保費高於定期保險許多,第三步則是衡量自己的預算額度,可以都保終身保障,或是都保定期保障,或是部分保險保終身,部分保定期。

 

罹癌後,才想到要投保,該怎麼辦?

如果來不及規劃投保便得了癌症,或者罹癌治療後,深覺保險不足時,想再投保是否可行呢?保險是建立在危險事故不確定會不會發生、不確定何會發生的「射倖性」原理上,讓健康的人加入,向健康的人收取同樣的保費,發生危險事故時,想享有同樣的保障。至於得了癌症後,已經是「危險已發生」而且「必賠」的情況,所以保險公司均拒絕發生癌症的病人再投保。

不過,近幾年在政府獎勵下,業者開始推出「癌後再投保」的保單,目前已知一家商品,限定乳癌在內的十二種原發性癌症病人,可經過核保評估後承保,但屬於這十二類的轉移癌時,就不能投保。

這種保單健康的人當然不會投保,比較像是癌症病人間的互助會功能,但由於總人數比一般保單少,分擔的保費自然高。保障內容是定額給付,比如投保日額兩千元,住院一天理賠兩千元,每次住院慰問金兩千元,每次住院手術六千元,每次門診手術兩千元等,並沒有憑收據金額實支實付理賠的保障項目。

此外,投保後,需要滿一年才能享有住院醫療日額的理賠,比起一般醫療險只有三十天等待期嚴格許多。保費方面,以五十歲男、女性年保費來估算,投保日額兩千元,分別要四萬多與三萬多。

尚在治療中的病人,核保較嚴格,如果已治療結束,預後情形不錯,此類保單的理賠則不限癌症,各種生病、受傷住院醫療都能照保障項目理賠。

覺得之前保太少,保費可以接受,不介意理賠金額較少的癌後人士,可以加以了解。

 

因應保險需求變化,應定期檢視保單

最後,保險需求會隨家庭角色、責任、年齡而變動,醫療方式會隨科技進步、健保制度變革而影響醫療花費。所以保險規劃非一次性完成,反而需定期重新檢視需求、了解醫療方式進步與花費,重新做一次調整,加加減減,才能確實掌握到風險,即時將風險的經濟問題做好規劃和轉嫁。

定期檢視調整的週期該如何拿捏呢?主要可參考兩種方式:

一、每五年或每十年一次。

二、 人生有重大里程碑或重大變故時。例如結婚、生子、買房、預備退休前,此外,家人發生重大疾病像癌症,也是全家保單重新檢視的適當時機。

最近的一次理賠統計(一○五年度),所有保險公司一年總共理賠了一千一百○六億醫療保險金,重大疾病險理賠了一百六十七億,其中百分之八十三賠給了罹患癌症的保戶。可見近幾年醫療保險理賠金快速上升,已成為民眾抗癌非常重要的經濟來源。

保險不能讓人們免於生病、受傷、罹癌,卻是重大事故來臨時,可以倚靠的堅強後盾。